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 某甲獲得民事確定終局判決乙份,對於此判決所適用之法律以為有違憲之虞,必須由下列何者提起 釋憲,方有機會對此一判決進行民事再審?
(A)由法官提起釋憲
(B)由三分之一立法委員提起釋憲
(C)由其本人提起釋憲
(D)無論誰提出聲請,只要大法官作出為違憲解釋即可


答案:C
難度: 簡單
1F
林宜嬅 幼兒園下 (2014/09/25)
再審之訴:當事人或繼受人對於已確定之終局判決,請求法院廢棄該判決,請求法院再開程序,再為本案審理,是一種訴訟法上的形成之訴.
2F
20230728 幼兒園下 (2023/07/28)
釋字第185號

行政法院六十二年判字第六一0號判例稱:「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六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當事人對於本院判決,固得提起再審之訴,惟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謂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係指原判決所適用之法規與該案應適用之現行法規相違背或與解釋、判例有所牴觸者而言。至於法律上見解之歧異,再審原告對之縱有爭執,要難謂為適用法規錯誤,而據為再審之理由。」按確定終局裁判於裁判時所適用之法規或判例,經本院依人民聲請解釋認為與憲法意旨不符時,依上所述,是項確定終局裁判,即有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其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者,如以該解釋為理由而請求再審,受訴法院自應受其拘束,不得再以其係法律見解之歧異,認非適用法規錯誤,而不適用該解釋。行政法院上開判例,與此不合部分應不予援用。

3F
Snoopy 大二下 (2024/03/03)
 
憲法訴訟55、57:法官如就其審理之案件,法律適用有違憲之虞,應停止審判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而不是自己先下判決再聲請,他案法官亦不得為之。
憲法訴訟49:立法委員1/4。
憲法訴訟59:人民

8 某甲獲得民事確定終局判決乙份,對於此判決所適用之法律以為有違憲之虞,必須由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