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組織法第2條,下列何者非內政部移民署掌理事項? (A)移民..-阿摩線上測驗
1F
|
2F 戶政已經上榜! 大三上 (2022/07/21)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5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外交部。
外國護照簽證之核發,由外交部或駐外館處辦理。但駐外館處受理居留簽證之申請,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核發。 內政部移民署組織法 第 2 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入出國、移民及人口販運防制政策、法規之擬(訂)定、協調及執行。 二、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境)之審理。 三、入出國(境)證照查驗、鑑識、許可及調查之處理(D)。 四、停留、居留及定居之審理、許可。 五、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規定之查察、收容、強制出國(境)及驅逐出國(境)。 六、促進與各國入出國及移民業務之合作聯繫。 七、移民輔導之協調、執行及移民人權之保障(A)。 八、外籍及大陸配偶家庭服務之規劃、協調及督導。 九、難民之認定、庇護及安置管理(C)。 十、入出國(境)安全與移民資料之蒐集及事證之調查。 十一、入出國(境)及移民業務資訊之整合規劃、管理。 十二、其他有關入出國(境)及移民事項。 前項第十款規定事項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事項者,應受國家安全局之指導、協調及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