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西方民主思想家孟德斯鳩提出「權力分立」概念,認為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應該分屬不同部門, 且彼此具有互相制衡的機制。下列那一個敘述,最足以彰顯孟德斯鳩此一主張?
(A)美國總統任命國務卿時須經參議院同意
(B)英國首相由國會中過半數政黨的黨魁兼任
(C)日本天皇屬於虛位元首,不具行政實權
(D)我國的行政院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產生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118), B(266), C(265), D(906), E(0) #630380

詳解 (共 6 筆)

#907213
BC內閣制:行政&立法合一>>>無權力分立
D任命行政院長無須立法院同意,與權力分立無關
188
1
#920777
內閣制-英 日 義大利 德 新加坡
行政和立法結合
(內閣由國會多數黨組成,閣員由國會議員兼任)

總統制-美
行政和立法分立制衡
(總統長行政權,國會議員長立法權,各自對選民負責)
87
0
#1128174
美國屬總統制  三權分立最完整
所以直覺看到美國就選了
55
2
#942298
三權分立屬“制衡概念”,選項A美國總統任命國務卿時須經參議院同,經參議院同意乃制衡概念,非經同意則無效! 
34
0
#4327525

總統制 --〉 行政、立法對立

10
0
#6241730
  孟德斯鳩的...
(共 33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265903
未解鎖
https://i.imgur.com...




(共 29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