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依「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有關銀行業薪酬委員會之成員與職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訂定經理人績效考核標準及酬金標準
(B)訂定董事之酬金結構與制度
(C)訂定業務人員之績效考核標準及酬金標準
(D)委員會成員不應有獨立董事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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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436), C(132), D(2289), E(0) #2107200

詳解 (共 1 筆)

#3848733

銀行業宜設置薪酬委員會或納入等同功能之其他委員會,其主要職責為訂定經理 人及業務人員之績效考核標準及酬金標準,及董事之酬金結構與制度,該等委員會成員應有獨立董事之參與,並宜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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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83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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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六條,銀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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