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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何者錯誤?
(A)設大法官十五人
(B)大法官不得連任
(C)由大法官出任司法院院長及副院長
(D)大法官均享有法官終身職待遇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Memories Chen 高二上 (2016/08/29)
大法官不一定是由法官擔任喔
2F
我一定會上榜 高二上 (2021/10/02)
第五條
1.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2.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4.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5.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6.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8.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何者錯誤? (A)設大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