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據我國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四十條之規定,當11 歲的小明接受訪談、偵訊、訊問 或身體檢查時,應由誰陪同,並保護其隱私?
(A) 家長或監護人
(B) 社會工作人員
(C) 就讀學校的班級導師
(D) 就讀學校的任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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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1), B(807), C(16), D(0), E(0) #70078

詳解 (共 5 筆)

#131985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四十條:兒童及少年接受訪談、偵訊、訊問或身體檢查,應由社會工作人員陪同,並保護其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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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197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61 條 安置期間,非為貫徹保護兒童及少年之目的,不得使其接受訪談、偵訊、 訊問或身體檢查。 兒童及少年接受訪談、偵訊、訊問或身體檢查,應由社會工作人員陪同, 並保護其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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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0978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0條(...
(共 13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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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46

家長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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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90

應該是怕家長

引導回答ㄅ

我也不是很清楚

要再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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