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原住民學生報考專科以上學校新生者,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可加多少百分比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二十
(C)百分之二十五
(D)百分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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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29), C(406), D(132), E(0) #239867
統計: A(8), B(29), C(406), D(132), E(0) #239867
詳解 (共 5 筆)
#1125763
依據最新法修正《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3條規定:
以加原始總分10%為原則,但取得族語認證者加35%。
以加原始總分10%為原則,但取得族語認證者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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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7011
答案D唷取得認證後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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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818
題目過時,法條已修,請阿摩修正
80 原住民學生報考專科以上學校新生者,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可加多少百分比 (答案D)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二十
(C)百分之二十五
(D)百分之三十五
(B)百分之二十
(C)百分之二十五
(D)百分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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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條 | 原住民學生參加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新生入學,除博士班、碩士班、學士後 各學系招生不予優待外,依下列規定辦理;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 辦理,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 一、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五年制: (一)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十計算。但取得原住 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三十五計算。 (二)參加特色招生學科考試分發入學者,依其採計成績,以加總分百分 之十計算。但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以加總分百分之 三十五計算。 (三)參加特色招生術科甄選入學者,依其採計成績,以加總分百分之十 計算。 法條: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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