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0.下列對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的敘述,何者正確?
(A)現任國外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應直接視為高風險
(B)現任國內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應給予禮遇,無須確認客戶身分
(C)非現任國內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已無影響力,無須採取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
(D)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之家庭成員,不適用相關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1天 ,已有 1 則答案
Cypress Chou 大四下 (2024/05/14):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 10 條
金融機構於確認客戶身分時,應運用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確認客戶及其實質受益人、高階管理人員是否為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
一、客戶或其實質受益人若為現任國外政府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應將該客戶直接視為高風險客戶,並採取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各目之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
二、客戶或其實質受益人若為現任國內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應於與該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審視其風險,嗣後並應每年重新審視。對於經金融機構認定屬高風險業務關係者,應對該客戶採取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各目之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
三、客戶之高階管理人員若為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金融機構應考量該高階管理人員對該客戶之影響力,決定是否對該客戶採取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各目之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
四、對於非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金融機構應考量相關風險因子後評估其影響力,依風險基礎方法認定其是否應適用前三款之規定。
五、前四款規定於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之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亦適用之。前述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之範圍,依本法第七條第四項後段所定辦法之規定認定之。
第三條第七款第三目第一小目至第三小目及第八小目所列對象,其實質受益人或高階管理人員為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時,不適用前項規定。
保險公司、辦理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之郵政機構對於人壽保險、投資型保險及年金保險契約,應於給付保險金或解約金前,採取合理措施辨識及驗證保險受益人及其實質受益人是否為前項所稱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如發現高風險情形,應於給付前通知高階管理人員,對與該客戶之整體業務關係進行強化審查,並考量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申報。
3個讚
檢舉


80.下列對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的敘述,何者正確? (A)現任國外政府之重要政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