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彰化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6職等-法務人員(一、二) 專業科目:(1)法律常識(含:票據法、銀行法、民法、強制執行法) (2)洗錢防制法及相關法規#75982
年份:108年
科目:專業科目-法律常識、洗錢防制法、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80.就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內部稽核單位職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定期辦理查核,並測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計畫之有效性及銀行營運、部門與分公司(或子公司)之風險管
理品質
(B)內部稽核查核方式應涵蓋獨立性交易測試,包括就銀行評估之高風險產品、客戶及地域,篩選有關之交易,驗
證已有效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規範
(C)發現執行該項管理措施之疏失事項,應定期簽報督導主管陳閱,並提供員工在職訓練之參考
(D)查獲故意隱匿重大違規事項而不予揭露者,應由總行權責單位適當處理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第十七條 銀行國內外營業單位應指派資深...
未解鎖
陳報 : 督導主管 簽報 : 專責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