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3.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何者於計算課稅所得時,可就未受有保險賠償部份作為營利事業之費用或損 失?
(A)家庭費用
(B)滯納金
(C)颱風損失
(D)交通罰鍰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Liangru 高一下 (2022/06/01)
所得稅法第38條
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33.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何者於計算課稅所得時,可就未受有保險賠償部份作為營利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