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依信託業法規定,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下列何者為信託業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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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s3688 國一下 (2016/04/22)
經營之附屬業務項目 (信託業法 § 17): (1)代理有價證券發行、轉讓、登記及股息利息紅利之發放事 項。 (2)提供有價證券發行、募集之顧問服。 (3)擔任有價證券發行簽證人。 (4)擔任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 (5)擔任破產管理人及公司重整監督人。 (6)擔任信託監察人。 (7)辦理保.....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