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教師法 時間:中華民國108年6月5日
第四十條(教師組織之基本任務)
各級教師組織之基本任務如下:
一、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
二、與各級機關協議教師聘約及聘約準則。
三、研究並協助解決各項教育問題。
四、監督離職給付儲金機構之管理、營運、給付等事宜。
五、派出代表參與教師聘任、申訴及其他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
六、制定教師自律公約。
下列哪一項是教師法中所明訂的教師組織基本任務? (A)辦理教師研習活動(B)維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