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甲向乙借款一百萬元,並徵得丙的同意為連帶保證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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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en1022 國三下 (2016/06/08)
<什麼是「連帶保證」?與一般的「保證」有何不同?>事實上,在民法的保證規定中,並沒有「連帶保證」這樣的名詞,只是實務上將「連帶」與「保證」結合在一起運用的結果。什麼是「連帶」?民法第272條規定「數人(債務人、保證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第273條規定「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 所以,「保證」既然是代負履行責任,如果加上「連帶」責任(即連帶保證),連帶保證人就等於是處於連帶債務人的地位一樣,必須接受債權人「同時、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的義務。 <先訴抗辯權>事實上,民法在保證章節中第745條規定「保.....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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