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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地上權人之工作物為建築物者,地上權因下列何種原因消滅時,地上權人得主張建築物補償請求權?
(A)存續期間屆滿
(B)土地被徵收
(C)拋棄地上權
(D)地上物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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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emulous001 高三上 (2015/10/09)
上權人之工作物為建築物者,如地上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消滅,地上權 人得於期間屆滿前,定.....看完整詳解
4F
易君博 高二上 (2016/11/03)

這個840條

對地上權人好佛心


5F
fuji7463_108初 高二上 (2021/12/23)


課文

民法物權實用要義 五南出版 陳榮傳 第三章 地上權 p 92

第三章 地上權 第三項 普通地上權的效力

  一 、 地上權人的權利

( 六 ) 補償請求權

    民法第840條第1項規定:「 地上權人之工作物為建築物者,如地上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消滅,地上權人得於期間屆滿前,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間,請求土地所有人按該建築物之時價為補償。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本文之規定係以不拆除建築物,並使土地所有人取得建築物所有權為前提,故土地所有人並非依該建築物之時價予以購買,而是應按時價為「 補償」。第1 項之時價不能協議者,地上權人或土地所有人得聲請法院裁定之( 民840第3項)。


    地上權人補償請求權的成立,依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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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7)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12 地上權人之工作物為建築物者,地上權因下列何種原因消滅時,地上權人得主張建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