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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警察勤務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0. 依「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規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第2項所定之受毒品戒治人,得為定期查訪之對象,該對象係指下列哪些條文所規範者?
(A)第18條第1項
(B)第20條第2項前段
(C)第21條第2項
(D)第23條第1項
(E)第31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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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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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5986amy 國三上 (2018/01/2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第2項所定之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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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Sony Lin 高三上 (2019/02/17)

最佳解有誤 非強制採樣

7F
皓皓~(已上,感謝阿摩) 研一下 (2019/07/14)

第二十條第二項前段、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為不
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或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為免刑
之判決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或犯第十條之罪經執行刑罰或保護處分完
畢後二年內,警察機關得適用前項之規定採驗尿液。

8F
賴亭安 大二上 (2020/11/0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 20 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
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
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
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
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令入戒治處
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
長不得逾一年。
依前項規定為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三年後再犯第十條
之罪者,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受觀察、勒戒或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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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依「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規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第2項所定之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