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建築有三個要件:
1.建築
2.非故意或重大過失
3.不即提出異議
三者都要成立,才能不請求移去與變更房屋!
此題只有1.3.成立,2不成立,是故乙還是得請求。
第 796 條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
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
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
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
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乙不是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
16 甲之 A 地與乙之 B 地相鄰,甲趁乙出國之際,在 A 地興建C 屋時,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