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題題意不清,最新2018-2019國際田徑規則針對田賽競賽時間已作修改。
規則180 通則-田賽項目
每次起跳或投擲,不得超過下列規定的時間:
尚在比賽的選手人數
個人項目
混合項目
跳高
撐竿跳
其他
超過3人(或每位選手首次跳(擲))
2或3人
1人
連續跳(擲)
0.5分鐘
1.5分鐘
3分鐘
2分鐘
1分鐘
5分鐘
註(iv)跳高和撐竿跳高比賽,當只剩一位選手(已經贏得比賽)嘗試挑戰世界紀錄或競賽其他相關紀錄,可用時間為上述規定再增加1分鐘。
【中華民國田徑協會註:國內相關比賽,類似情形比照辦理。】
180.19當競賽進行期間,選手不可以離開比賽區域,除非他已經獲得裁判許可且陪伴離開;第一次違犯必須給予警告,但是對後續再犯或嚴重案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
田賽項目若超過三人試跳或試擲時間(除撐竿跳外),修改為30秒
但實施不久後又更改回1分鐘
【已刪除】3.田徑鉛球比賽每位選手試擲1次時間為1分鐘。(A)O(B)X-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