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教甄◆學校行政學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行政程序中,行政行為不得逾越必要的程度,拿捏要適當而不得過度」,係指何種 原則?
(A) 比例原則
(B) 平等原則
(C) 法律優位原則
(D) 信賴保護原則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賴以淨 高三下 (2015/06/03)
1. 明確性原則:包含明白與正確二個意義,行政行為之內容不僅須為一般人所能瞭解,同時所使用的詞語恰能表現行政行為的意旨。 2. 平等原則:指在法令之前人人平等,相同事實應給予平等對待。 3. 比例原則:指行政行為不得逾越必要程度,拿捏要適當而不得過度,故又稱為過度禁止原則。比例原則須符合適合性.....看完整詳解
3F
Amelia Liu 高三下 (2015/06/12)
消極之依法行政
即所謂法律優位原則,指的就是法律位階的觀念。成文法國家之直接法源,依「法源位階理論」所述,大體可依憲法法律命令三位階加以劃分。三種位階之規範相互間有「效力優位」(Geltungsvorrang)原則之適用,亦即,憲法之效力優於法律法律之效力優於命令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E%9D%E6%B3%95%E8%A1%8C%E6%94%BF%E5%8E%9F%E5%89%87


4F
林怡芬 高三上 (2017/05/25)

《行政程序法》

第4條

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依法行政原則」。

第5條

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明確性原則」。

第6條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平等原則」。

第7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比例原則」。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第8條

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誠(實)信(用)原則」。

第9條

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利益衡平原則」。

第10...


查看完整內容
5F
Yenyu Hsiao 大三上 (2017/10/21)

78. 行政機關做任何決定須經通盤考慮,對於當事人有利或不利者都須予以考量,且不能一味追求公益,必須尊 重當事人的法定利益,這是符合行政程序的那一項原則? 
(A)比例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應予衡量原則 
(D)平等原則。

18. 「行政程序中,行政行為不得逾越必要的程度,拿捏要適當而不得過度」,係指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