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若維持我國現行「雙首長制」的憲政架構下,下列何者有助於建立「權責相符」的憲..-阿摩線上測驗
1F Peja 研二上 (2015/12/17)
英國內閣制、美國總統制、法國雙首長制與我國現制的比較 內閣制(英國)總統制(美國)雙首長制(法國)我國現制虛位元首 實權元首 元首有部份實權 元首有部份實權 行政權屬於首相,但首相與其他閣員並無明確的上下主從關係。 行政權屬於總統。行政部門所有官員皆對總統負責。總統對人民負責。 總統主導重大決策及軍事外交等對外事務,為部長會議主席;總理主管一般行政及內政經濟教育等日常政務。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重大事項在行政院會議中議決,而總統不能參加行政院會議。 首相由元首任命,通常是國會多數黨聯盟領袖(英國)。 總統由人民選舉產生。(可能是間接選舉,如美國;也可能是直接選舉) 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理由總統指派,通常...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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