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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公開發行公司彙總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變動情形,應於每月何時前為之?
(A)五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二十日


答案:C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Lee ChiHao 高一上 (2017/10/29)
股票持有人須於每月"五日"前向公司申報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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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 大二下 (2019/08/21)

第二十五條(董事、監察人等持有股票之申報)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登記後,應即將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所持有之本公司股票種類及股數,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

前項股票持有人,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將上月份持有股數變動之情形,向公司申報,公司應於每月十五日以前,彙總向主管機關申報。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命令其公告之。

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項之規定,於計算前二項持有股數準用之。

第一項之股票經設定質權者,出質人應即通知公司;公司應於其質權設定後五日內,將其出質情形,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

6.公開發行公司彙總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變動情形,應於每月何時前為之? (A)五..-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