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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7. 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歸入權自獲得利益之日起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七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寶綠 國二下 (2019/10/06)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

發行股票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第一項)

第一項之請求權,自獲得利益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17.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歸入權自獲得利益之日起幾年間不行使而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