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暫停服務時間】2024/05/01(三),影響:阿摩粉絲團、系統回報、信箱、鑽石兌換商城出貨事宜。

教育法規與制度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其廣告及促銷方式,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以下何者為非?
(A) 對兒童以贈送、加購玩具或以玩具為獎勵等方式為促銷
(B) 以可取代正餐飲食之表示或表徵為廣告
(C) 十二時至二十二時,於兒童頻道刊播廣告
(D) 十七時至二十一時,於兒童頻道刊播廣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1F
小RUBIO 大三上 (2015/06/09)
食藥理署於國際兒童人權日 (11月20日) 公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促進兒童均衡飲食與健康!

 

【發布日期:2014-11-21】

 :企劃及科技管理組

為促進兒童均衡飲食,維護國民健康,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 已於103年11月20日國際兒童人權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第28條第3項規定訂定「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該辦法將於105年1月1日施行,食藥署呼籲相關業者務必依法辦理,以免違規受罰。

「零食、糖果、飲料、冰品及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所供應之食品」之「脂肪、飽和脂肪、鈉及額外添加糖」含量超出該辦法規定標準,則限制其針對兒童廣告及促銷之方式,管制重...


查看完整內容
2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5/06/09)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

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其廣告及促銷方式,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