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之國」是明朝朝貢體系以及海禁政策下的重要政策。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二十八年版的《皇明祖訓》宣布將朝鮮、日本等15個海外國家列為「不征之國」,告誡後世子孫不得恣意征討。這15個國家是:朝鮮國(今朝鮮半島)、日本國(今日本)、大琉球國(今日本沖繩)、小琉球國(今台灣)、安南國(今越南北部)、真臘國(今柬埔寨)、暹羅國(今泰國)、占城國(今越南南部,後被安南滅國)、蘇門答剌(今蘇門答臘島八昔)、西洋國(今科羅曼德爾海岸)、爪洼國(今爪哇島)、湓亨國(今馬來半島)、白花國(今蘇門答臘島西北部)、三弗齊國(今蘇門答臘島巨港)、渤泥國(文萊)。
45. 明示子孫勿倚中國富強任意興兵,列出十五不征之國,展現不臣不治精神的中國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