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第三條
職能治療師或職能治療生證書滅失或遺失者,應填具申請書,並繳納證
書費,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補發。
職能治療師或職能治療生證書損壞者,應填具申請書,並繳納證書費,
連同原證書,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換發。
54.依職能治療師法施行細則中有關職能治療證書或執照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