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2年國教身心障礙相關特殊需求領域之課程綱要:
功能性動作訓練與輔助科技應用兩科則不分學習階段,教師宜依學生狀況選擇適合的教學重
點。
所以(B)不適切
然後要特別注意的是,12年國教已經把動作機能訓練改成功能性動作訓練了
1.運用功能性動作技 能參與生活作息與學習活動。
2.功能性動作訓練的實施應經專業團隊評估,並視學生需求,結合其他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科目或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等合併實施,促進體適能及健康。
我的理解是:視學生需要,粗大動作、精細動作的訓練都要並行(而不是比較需要精細動作訓練的學生,還先訓練粗大動作)
27. 有關特殊需求領域中「動作機能訓練」之安排,以下敘述何者較不適切?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