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目前就讀大一的阿德,某日因在校園張貼政治人物的競選海報,遭學校以違反校規為由,記大過一次。下列 關於阿德維護其權利的敘述,何者最正確?
(A)只能尋求校內救濟管道維護權利
(B)可向教育部提出訴願,若不服可再提出行政訴訟
(C)因記過並未喪失學生身分,因此不能提出行政訴訟
(D)應提出訴願及刑事訴訟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K. S. 高三下 (2015/06/27)
釋字第 684 號大學為實現研究學術及培育人才之教育目的或維持學校秩序,對學生所為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如侵害學生受教育權或其他基.....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4F
110已上榜 研一上 (2021/01/31)

目前就讀大一的阿德,某日因在校園張...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15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3/02/03)

目前就讀大一的阿德,某日因在校園張貼政治人物的競選海報,遭學校以違反校規為由,記大過一次。下列關於阿德維護其權利的敘述,何者最正確?
 不符合簡易訴訟程序「四、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誡、警告、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所以為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
 √記過是通常訴訟程序:學生申評會(申訴)→教育部(訴願)→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最高行政法院→釋憲

告誡、警告、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是簡易訴訟程序:學生申評會(申訴)→教育部(訴願)→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
 新法流程

158230504151024dd3.png#s-1384,1077


圖片來源: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85-349539-37538-1.html

...


查看完整內容
16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8/15)

● 釋字第382號

 

限制學生對學校所為之處分提起爭訟之判例違憲?

 

各級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自屬對人民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有重大影響,此種處分行為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受處分之學生於用盡校內申訴途徑,未獲救濟者,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行政法院四十一年判字第六號判例,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應不予援用,以符憲法保障人民受教育之權利及訴訟權之意旨。

 

● 釋字第684號

 

大學所為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主張權利受侵害之學生得否提起行政爭訟?

 

大學為實現研究學術及培育人才之教育目的或維持學校秩序,對學生所為行...


查看完整內容

16 目前就讀大一的阿德,某日因在校園張貼政治人物的競選海報,遭學校以違反校規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