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邏輯想,因為是行政訴訟,那一定是只有人民不滿主動要告機關
為了便民.就會變成得由原告住所地為主
有人可以解釋237-3嗎?看起來很像是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向管轄原處分機關的法院來起訴?
TO 17F Shelly
273-3 說向原處分機關,也就是開你罰單想申訴的單位。以自己為原告,以前述的單位為被告起訴,向管轄之地方行政訴訟庭起訴,而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為237-2所說的"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法院"
13 有關行政訴訟程序進行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行政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