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7 甲精神異常,成為進出醫院的常客,某日因不滿母親 A 剪破她的衣褲,而拿菜刀砍死 A。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行為時若為無責任能力之人,不成立犯罪
(B)若依甲之情狀足認其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
(C)若依甲之情狀足認其有再犯之危險時,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強制治療
(D)甲行為時若為限制責任能力之人,得減輕其刑


答案:C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Aiter Lee 小一下 (2015/07/14)
(A)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B)刑法第87條第1項規定,因第19條第1項之原因而不罰者,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C)刑法第87條第1.....看完整詳解
14F
米花 高二下 (2017/11/08)

監護處分對象是針對精神障礙及瘖啞行為人

強制處分則是針對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及妨害風化罪章行為人而為

就實施場所言,監護處分除可於醫療院所進行外,也可以在慈善團體及其最近親屬或其他適當處所進行;

而強制治療就只能在公私立醫療機構施行。

資料來源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0323/821069/

15F
Jeff.Lee 大三上 (2020/10/28)

我也覺得A用字有點怪,因為是阻卻罪責而不是阻卻違法,所以犯罪應該仍成立?

不過這題C明顯比較錯啦,所以還是可以選XD

16F
人生持續奮鬥 研一下 (2023/04/28)

第 19 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第 87 條
因第十九條第一項之原因而不罰者,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
有第十九條第二項及第二十條之原因,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但必要時,得於刑之執行前為之。
前二項之期間為五年以下;其執行期間屆滿前,檢察官認為有延長之必要者,得聲請法院許可延長之,第一次延長期間為三年以下,第二次以後每次延長期間為一年以下。但執行中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處分之執行。
前項執行或延長期間內,應每年評估有無繼續執行之必要。

47 甲精神異常,成為進出醫院的常客,某日因不滿母親 A 剪破她的衣褲,而拿菜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