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甲乙為夫妻,婚前甲有房子一棟價值 1000 萬元,有定存年利率 10%之存..-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8F Yiyi 高三上 (2020/04/21)
小妹小小分析如下供參考 (A)前段:乙得提起撤銷甲贈與丙房屋之行為❌ ➡️1020-1條撤銷的標的是「婚後」財產,本題甲的房屋是他「婚前」就有的財產,所以不是本條可以撤銷的標的,故乙不得撤銷 (A)後段:甲之婚後財產應追加計算1500萬❌ ➡️1030-3追加計算的標的一樣限於「婚後」財產,本題甲房屋為其婚前財產,但依1017條二項規定,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續存中之孳息為婚後財產。甲婚前的房子價值1000萬,婚後價值1500萬(1500-1000=500),故增加的500萬為婚後財產,追加計算只能追加500萬,非1500萬。 (B)甲就現金部分僅有200萬可視為婚後財產❌ ➡️甲就現金部分有定存的利息10萬+活存200萬,這個大家應該都能理解就不解釋了 (D)乙得向甲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不足部分可向丙求償❌ ➡️1030-4不是向丙求償,是就丙所受利益內請求返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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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so121 研二上 (2021/09/01)
C)繼承是婚後財產沒錯,只是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標的(1030-1) 工作200萬+繼承200萬-清償100萬=300萬 但其實我還有個疑問是,乙幫甲清償債務,題目也沒說是無償清償,乙不就對甲擁有100萬的債權(1023)。那這樣婚後財產不是又要+100萬?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我想錯的環節 附帶一提1030-2是針對自己用婚後(婚前)財產償還婚前(婚後)債務的案例 舉例:假設婚前財產100萬,婚後財產100萬,婚前負債100萬。 若用婚後財產清償,變成婚前100萬,婚後0,這樣餘財產分配對他方顯然不公,因此依1030-2,這100萬應該要加回去在分配額中,反之亦然 民法1030-1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