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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 我國現制中之「憲法法庭」,若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4 項之規定,則其主要設置目的包括下列何者?
(A)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B)審理政黨聲請登記事項
(C)解釋憲法
(D)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困難
最佳解!
Claire SUCCES 小四上 (2015/06/19)
《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 IV:司法院★★★...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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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PJ-你好我是幽默風趣考生 大三下 (2019/11/11)

憲法增修第 5 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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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Kate Lin 大三上 (2019/12/03)

6F 內容有誤,雖然大法官會議將會改制為憲法法庭(新聞),但依目前情形應如下:

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大法官會議:負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8F
L 大四上 (2021/02/26)
法規名稱: 政黨法
公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0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 7 條
設立政黨,應由申請人於政黨成立大會後三十日內,檢具申請書、章程、一百人以上黨員簽名或蓋章之名冊、負責人名冊、成立大會及負責人選任會議紀錄,向主管機關申請備案,經完成備案者,主管機關應發給圖記及證書。
前項成立大會之召開,應有五十人以上之黨員參加;並應於十五日前通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得派員列席。
政黨負責人,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滿二十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為限: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
二、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
三、曾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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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國現制中之「憲法法庭」,若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4 項之規定,則其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