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財產權訴訟,除性質應宜速結外,其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多少元以下者,適用簡易..-阿摩線上測驗
1F WSheng 國二下 (2015/08/17)
【什麼是「小額」訴訟事件】 (一)原則 凡是原告向被告請求給付的內容,是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而且請求給付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的訴訟事件。例如:請求返還借款、票款,請求各類賠償(車禍、商品瑕疵造成損害等),請求給付租金,請求給付工資等。 (二)例外 1、小額事件改用簡易程序:法院認為事件性質繁雜或因其他情事,認為適用小額程序不適當的,可以改用較為慎重進行的簡易程序,並由原法官繼續審理,以免造成更換法官致使先前進行程序浪費的後果。 2、簡易事件改用小額程序:請求給付內容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的,當事人雙方為求簡速審理,可以經過書面合意,要求法官改用小額程序審理,並且也是由原法官繼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