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有關本院兵役召集及路程假之給假標準,以下何者錯誤?
(A)正式人員應於報到後 6 個月內將戶籍遷移至服務院區或可通勤之縣市,否則因而發生他縣市兵役召集,概不給予路程所需時間。
(B)召集令或活動通知函正反面影本送考勤部門查驗留存。。
(C)基地教育召集依召集日數給予公假。
(D)召集結束一律須將解召令送至院區考勤按實際召集日數辦理銷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

詳解 (共 1 筆)

#6964418
題目解析 題目要求我們判斷有關本院兵役...
(共 6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