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6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分割界址點之點號,應按何種方式編列之。(A)本地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1點號順序(B)本地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10點號順序(C)本地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100點號順序(D)本地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1000點號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