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S37
第26段
於極罕見之情況下,當無法可靠估計時,負債雖存在而無法認列。此時該負債應揭露為或有負債。
第27段
企業不得認列或有負債
第28段
或有負債應依第86段規定予以揭露,除非具經濟效益資源流出之可能性甚低。
6 某公司遭控訴有侵權行為,並被要求賠償損失。該公司估計被法院判決敗訴之可能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