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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特殊教育專業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0. 新修訂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明訂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 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之多少?
(A)百分之三
(B)百分之四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六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1F
Nodameme Chum 高三下 (2011/07/02)
考古題
2F
Chang Yui 高三上 (2018/04/13)
中央預算數目大,百分之4.5就很多;地方撥款本錢少,說百分之5比中央多一點就好
3F
年餘老師 研一上 (2020/05/04)

法規名稱:特殊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24 日

第 9 條
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
中央政府為均衡地方身心障礙教育之發展,應補助地方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之人事及業務經費;其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後定之。

50. 新修訂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明訂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中央政府不得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