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刑訴203-1條第5項:鑑定留置票,由法官簽名。檢察官認有鑑定留置必要時,向法院聲請簽發之
法院審判中依職權,偵查中檢察官依聲請
(B)刑訴203條第3項:因見定被告身之必要,得預定7日以下期間,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適當處所。
5 下列關於刑事訴訟法上鑑定留置之規定,何者錯誤? (A)鑑定留置屬法官保留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