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案,如認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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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小明 小五上 (2021/04/21)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2&flno=3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II.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57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 1/2 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