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小想法,因乙確實履行162條第二項的通知,故甲撤回之要約仍為遲到,不能視為未遲到。所以再依95條的意思表示到達的概念解釋,從而甲乙之間契約成立有效
4 甲於 102 年 3 月 4 日以平信向乙為出售汽車之要約,惟甲於是日下午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