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利息 = 利息費用 + 期初應付利息 - 期末應付利息
支付所得稅 = 所得稅費用 + 期初應付所得稅 – 期末應付所得稅
利息費用並不等於實際支付給銀行的利息支出,本期應付利息的增加數表示本期已發生利息費用尚未支付現金的部份,故應付利息增加部份應由本期利息費用中減除,以得出本期支付之利息金額。
同樣的,所得稅費用並不等於實際支付給政府的現金,本期應付所得稅的增加數表示本期已發生所得稅費用尚未支付現金的部份,故應付所得稅增加部份應由本期所得稅費用中減除,以得出本期支付給政府的所得稅金額。
2 和平公司 X1 年資料如下: 稅前淨利:$1,700,000;折舊費用$84..-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