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某公司自國外進口貨物乙批,因逾期不報關,遭海關公告變賣,該公司得於變賣前,..-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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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noway56791 小二上 (2022/04/19)
進口貨物報關須知 進口貨物報關時效:(關稅法第 16 條、第 73 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 56 條)。 進口貨物應由納稅義務人自裝載貨物之運輸工具進口日之翌日起 15 日內向海關辦理報關。 不依規定期限報關者,自報關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按日加徵滯報費新台幣 200 元。上述滯報費徵滿 20 日仍不報關者,由海關將其貨物變賣,如納稅義務人於海關變賣前,申請按實際滯報日數繳納滯報費,補辦報關手續提領者,海關得准自收文之翌日起 20 日內辦理手續提領,逾期仍按規定變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