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在兩岸最近(2013年)簽訂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我方基於既定的政策,在對中..-阿摩線上測驗
1F Lei Howi 高一下 (2020/07/14)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海峽兩岸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ECFA)第四條所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 於2013年6月21日,由林中森(海基會)與海協會(陳德銘)簽訂,台灣對大陸共開放64項產業(其中半數以上屬於已開放項目),包含金融業9項及非金融業55項。 參考(https://www.ecfa.org.tw/ShowATSFAQ.aspx?id=98&nid=51) 臺灣僅開放中藥批發業;而大陸對我開放中藥批發及零售業。 (一)今(102)年6月21日兩會簽訂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中國大陸來臺投資批發交易服務業,其中包含中藥批發業。但不屬新開放項目。 (二)98年6月「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藥品及醫療用品批發業(含中藥批發業)即屬於可投資業別...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