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原則上原..-阿摩線上測驗
1F JiaYing 高一下 (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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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祝念祖 大三上 (2016/01/09)
土地徵收條例 第9條(原土地所有權人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其土地) Ⅰ被徵收之土地,除區段徵收及本條例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20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其土地,不適用土地法第219條之規定:→D 二、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 三、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5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 | |||
3F 小彤 大三上 (2017/11/26)
土徵9 被徵收之土地,除區段徵收及本條例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二十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其土地,不適用土地法第二百十九條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