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編目規則》(第三版)乙編 標目,第二十一章 檢索標目之擇定:
21.4 錄音資料
2.14.1 錄音資料以原創作者(包括音樂作品之作曲、作詞者、非音樂作品之著者)立
檢索款目外,亦應為主要表演者(如:演唱者、講述者、管絃樂團)立檢索款
目。主要表演者在超過三人以上時,以首列者立檢索款目。
17 A 是某一錄音資料的作曲兼作詞者,B、C、D、E 是演唱者,依據《中國編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