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3. () 下列何者非屬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A)危害物質標示
(B)製備安全資料表
(C)訂定危害通識計畫
(D)訂定作業環境監測
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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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1), B(389), C(247), D(1707), E(0) #2165168
統計: A(101), B(389), C(247), D(1707), E(0) #2165168
詳解 (共 1 筆)
#5274837
雇主為防止勞工未確實知悉危害性化學品之危害資訊,致引起之職業災害,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一、依實際狀況訂定危害通識計畫,適時檢討更新,並依計畫確實執行,其執行紀錄保存三年。
二、製作危害性化學品清單,其內容、格式參照附表五。
三、將危害性化學品之安全資料表置於工作場所易取得之處。
四、使勞工接受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之教育訓練,其課程內容及時數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之規定辦理。
五、其他使勞工確實知悉危害性化學品資訊之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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