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甲公司於 103 年 8 月 10 日分配股利,分配日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阿摩線上測驗
1F s95051223 幼兒園下 (2018/03/02)
營利事業計算稅額扣抵上限有三點 1.累積未分配盈餘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分配屬98年以前之盈餘為33.33%,分配屬99年以後之盈餘為20.48$ 2.累積未分配盈餘已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分配屬98年以前之盈餘為48.15%,分配屬99年以後之盈餘為33.87% 3.累積未分配盈餘部分屬98年部分屬99年、部分加徵部分未加徵者,各依其佔累積未分配盈餘之比例,按前兩項計算之合計數。 故此題稅額扣抵上限為[(150/650)x48.15%]+[(200/650)x33.87%]+[(300/650)x20.48%]=0.3098換算30.98% 稅額扣抵比率為200/650=0.3077換算3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