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3-1 條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統籌處理有關大陸事務,為本條例之主管機關。
27 下列何者為統籌處理有關大陸事務,而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主管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