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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之規定,下列有關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所提之不信任案之敘述,何 者正確?
(A)行政院院長即日解職
(B)行政院院長是否須提出辭職,由總統決定
(C)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
(D)行政院院長職權由立法院院長暫代,最多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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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楊耀昌 小六下 (2015/07/17)
其實C的答案也沒講清楚吧,請修改。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2F
邪王炎殺黑龍波 國一上 (2017/07/22)

第 3 條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3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09/03)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憲法》,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10.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之規定,下列有關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所提之不信任案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