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某消防設備師在執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業務時,未依規定執行檢修,卻提供業者消防安全設備不實的檢修 報告,請問依消防法規定,如何處罰?
(A)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
(B)處三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且可易科罰金
(C)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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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 B(164), C(3742), D(419), E(0) #644310

詳解 (共 5 筆)

#4287571
第38條第一項處罰對象為  無照 設 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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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0826
依消防法第 38 條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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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8412
消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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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7764

第 38 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或檢修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
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
士,未依第九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定期檢修項目、方式、基準、期限
之規定檢修消防安全設備或為消防安全設備不實檢修報告者,處新臺幣二
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必要時,並得予以一個月以上
一年以下停止執行業務或停業之處分。
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違反第九條第三項所定辦
法中有關執行業務之規範、消防設備師(士)之僱用、異動、訓練、業務
相關文件之備置、保存年限、各類書表陳報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
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
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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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1295
所以違規監造就是38條第一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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