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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 在社會救助法第 5 條提及,有下列那個情形,不列入應計算家庭人口範圍?
(A)配偶
(B)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C)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D)未共同生活但有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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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Pj 高三下 (2015/10/22)
第 5 條 第四條第一項及前條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一、配偶。 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前項之申請人,應由同一戶籍具行為能力之人代表之。但情形特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一、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看完整詳解
1F
All pass 大三下 (2015/10/16)
第一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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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Yi 國三上 (2018/05/21)

D錯在"且無扶養事實"

22 在社會救助法第 5 條提及,有下列那個情形,不列入應計算家庭人口範圍?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