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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甲將其受贈之腳踏車,轉贈給乙作為生日禮物,乙立即騎出去兜風,因無法煞車而跌倒受傷,但甲贈與時不 知該車無法煞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向甲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B)乙得向甲請求不完全給付之損害賠償
(C)乙為無償取得,故不得請求甲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D)乙得向甲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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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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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linhhh 大一上 (2015/07/26)
(A)乙得向甲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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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2/16)

《民法》第411條(瑕疵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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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Yu Jie Chen 小一上 (2021/01/29)

所以乙只能自認倒楣,沒辦法向任何人請求賠償嗎?

8F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高三下 (2021/11/05)

※不完全給付:給付不完全之債權的積極侵害i.e.賣了有瑕疵的商品給客人,或雖有到貨但只到了一部份(民277)

(第一項)不完全給付也可以依給付遲延、給付不能的方式行使權利。換言之,沒到貨的趕快送來!

(第二項)如果不屬於以上二種權利,還可以行使損害賠償。賠我無瑕疵的或是退錢。

照理說贈與好像也可以通,但是看到有學者討論如下:贈與的情況不適用。

贈與人無須就其重大過失對受贈人承擔不完全給付責任,且贈與人不完全給付的責任形式僅限於損害賠償,且以固有利益與信賴利益為限,不包括履行利益。當贈與物造成受贈人固有利益損失時,發生違約行為與侵權行為之責任競合,此際宜采請求權相互影響說,以防《合同法》優越贈與人的立法意旨形同虛設。

引用自:論贈與物瑕疵的私法救濟——基於對司法案例的實證分析
----好像也只能記起來,我已經錯兩次了----

24 甲將其受贈之腳踏車,轉贈給乙作為生日禮物,乙立即騎出去兜風,因無法煞車而跌..-阿摩線上測驗